Archive for the ‘设计思想’ Category

Google的设计原则

Sunday, May 11th, 2008

与我在心智模型的差异提到的观点一致。

Marissa Mayer – VP, Search Products & User Experience, Google

Marissa focused on the “chi” (not HCI) of Google: complexity of technology married with useful user experience as she described Google’s design principles:

Design for the expert user. 为专家用户设计

  • Novice users will enter “Tell me when it will snow in NY today” and get no valuable results. Next try (or soon enough there after they type “weather new york” and see that the results are more valuable. Voila! An “expert user. The learning curve in search is steep but quick.
  • Don’t annoy the expert user. Don’t get in their way.
  • 新用户会输入“Tell me when it will snow in NY today”,得到毫无价值的结果。下回很快会输入“weather new york”,得到的结果就更有价值。瞧!一个“专家用户”。搜索中的学习曲线,陡直而快速。
  • 别打扰专家用户。别挡他们的道。

Don’t make users think. 不要让用户思考

  • Don’t allow the user to be stuck asking “What Would Google Do?”
  • An interface of a product shouldn’t resemble the interface of those who would create it.
  • Focus on ease and speed. Many portals use time spent on their pages as a measure of success. More time on pages meant looking at more ads, right? However, this is intrinsically counter to the goals of the users. They want to get their information and GET OUT.
  • 别让用户陷于追问“Google会做什么?”
  • 产品的界面,不应该像那些创造产品的人的界面。
  • 集中于易用和速度。许多门户把用户停留在他们页面上的时间,作为对成功的衡量。在页面的时间更长,意味着看更多广告,对吗?然而,这根本上背离了用户的目的。用户只想得到信息,然后离开。

Featuritis Explained. 特别解释

  • We need to increase features while maintaining an efficient user experience. In the beginning as you add features/functionality there is a good rise in user experience. But it plateaus quickly with a sharp degradation.
  • We still have not found this plateau, but companies are starting to react to this reality. (MS, Apple, Google)
  • 在维持用户体验时,我们需要增加特性。在增加特性/功能的刚开始,用户体验会有良好的提升。但在达到高点后,伴随而来是急速降解。
  • 我们还没有发现这样的高点,但各种公司已开始对这种现实作出反应。

http://www.lukew.com/ff/entry.asp?293
http://laolu.spaces.live.com/blog/cns!8FDD94E24830A815!2338.entry

善于发现

Saturday, May 10th, 2008

观察源于生活,观察离不开思维的活动。

故事一

《暴风骤雨》的作者周立波说:“描写对象的一切,我都注意的。比如,要是正在描绘一位姑娘,我就特别留意一些姑娘的生活,举动和语言,连她们的头发梳法和上衣的花色,也都留神。早先,我曾住在一位中农的家里,有一天碰到两妯娌干仗,两头都尖嘴利舌,针尖对麦芒,吵一下午,给我印象非常深,后来,我在描绘妯娌吵架时,很不费力。在土改期间,我留心了各种马匹和农民对于各种马匹的议论,往后描写这类事情时,我感到左右逢源,笔下有着用不完的印象、趣语和行动。”

故事二

福楼拜教导他的弟子莫泊桑:“对你所要表现的对象,必须长时间地全神贯注地观察,以便摄取别人没有发现和没有写过的特点。任何事物都存在着未被人发掘的特点,因为一般人用眼睛观看时,只习惯于回忆前人对这事物的想法。而在最细微的事物里,也会有一点点没有被认识过的东西,我们应该去发觉它。”师徒两人街头散步,迎面过来一两牛车。福楼拜要莫泊桑以此为题写出几个内容不同的作品,提示说:“拉车的牛,早上和晚上神态不一样;赶车的人,喝醉了酒和没有吃饱饭对牛的神态也不一样……细致观察这些情况,就能写出多篇文章。”

故事三

宋朝有个画家叫文与可,他特别喜欢画竹子。他画竹子从不打稿,可是却画得十分逼真,生动。宋朝大文学家苏东坡曾经叙述过文与可画竹子的故事。

盛夏的中午,骄阳似火,人们都在摇扇纳凉,可是文与可却站在朝阳山上,全神贯注地看着眼前的竹子。他观察得非常细,进而摇摇直插去霄的楠竹。时而又摸摸低矮的水竹,或者拂一拂顶上枯干的竹子。他的脸被晒得通红,浑身是汗,但却全然不觉。不知什么时候,鸟云遮天,狂风大作,文与可又跑上了山巅,继续观察被狂风吹乱了的竹林。大雨滂沱,山高路滑,他又细致体味风雨中的竹子……就这样,不管是严冬酷暑,不管风雨冰霜,年复一年,文与可观察了不同环境下竹子的千姿百态,并且熟记于心,所以,他画竹子,挥洒自如,堪称佳制,同时代的诗人晁(chao)补之写诗赞扬他:“与可画竹时,胸中有成竹。”

后来,“胸有成竹”就作为成语,比喻人们在做事之前,已经心中有数。

故事四

宋朝大文学家欧阳修,曾得一幅不知名的古画。画面上绘有一丛牡丹花,花瓣红白交杂,布局非常得体;花下有一只猫,正懒洋洋地躺在那儿。这幅画画得栩栩如生,但就是不知其中的含义。
有一天,欧阳修的朋友吴育来访。吴育揣摩了这幅画后说:“这是正午的牡丹花啊!”欧阳修当即表示十分惊诧,问:“你怎么知道的?”吴育指着画说:“你看,牡丹的花瓣都披散开了;花的颜色也显得干燥,不艳丽,这正是烈日当空直射的结果啊!如果是清晨的牡丹,花瓣该是带着露珠,收敛在一起,显得就会更加娇艳。”又说:“花下的懒猫,黑眼珠好象一条线,这也是正午的猫眼啊!猫的眼睛只有在晚间或清晨才是圆圆的。”欧阳修听了他的分析,感到合情合理,十分佩服。

故事五

法国印象派画家莫奈,在一幅有伦敦教堂作为背景的画布上,把雾画成了紫红的颜色,因此引起英国人的争论,他们认为雾应该是灰色的,紫红色与实际不符。后来,伦敦有些人在大街上仔细观察雾的颜色,发现莫奈是正确的。原来,伦敦雾的紫红色,是因为烟太多和砖房建筑所造成的。从此伦敦人的看法改变了,不再把伦敦的雾看成灰色了。

故事六

有一次,达尔文看到花粉的皮部破裂,露出了花粉管,以为是个了不起的新发现,就急忙去告诉汉斯罗教授。本来,花粉管出自花粉,这是植物学上最普通的常识,作为学生,达尔文没有这方面的知识,但汉罗斯听后并没有指责、训斥,却觉得达尔文如此注意观察植物,勤奋好学,这是一般学生所不具备的优点。于是在汉斯罗的引导下,达尔文对生物学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努力观察以探索其中的奥秘,从此进入了研究生物学的大门,奠定了他一生所走的道路。

简单是一种力量

Tuesday, November 13th, 2007

……

人们白天想的事越多,晚上闲下来的时候就越不想动脑。因此,未来作为人机界面的娱乐门户的最高原则应该只有一个:简单。不需要花里胡哨,不需要窗户乱蹦字乱跳,只需让我一眼就能看清我要去的地方,这就是真正的“用户友好”。

和国外主流网站相比,中国对应的网站(无论是Web1.0还是Web2.0)普遍显得冗杂罗嗦,到处都是字,从上到下能刷六、七屏还刷不完,仿佛觉得首页不多放点东西就对不起观众,让人联想起国内旅行社动不动就来七国八日游搞得度假比上班还累。相比之下,国外的主流网站的首页基本上都控制在两屏之内。

我猜想,之所以有这种不同,这里面既有商业的原因也有文化的原因,但是无论什么原因,我知道作为用户我宁愿选择看起来简单易读的页面。

简单是一种力量。网站页面如此,商业模式也如此,世界上最好的商业模式一定是最简单的商业模式。我们平时经常看到的很多创业者的商业模式往往过于复杂,一句话说不清楚,两句话说完还不如只说第一句话清楚。

对互联网公司来说,网站的商业模式说不清楚,页面自然就不会简洁明快。因为面对说不清楚的东西,你势必要保留各种各样的可能性,而各种各样的可能性都是需要占地方来呈现的。

因此,虽然我不敢说所有想清楚了自己商业模式的网站首页页面一定简单,但是我敢说,绝大多数首页页面不那么简单的、板块挨板块、拖了一屏又一屏的商业网站的盈利模式一定是不那么清楚的。

王冉 于2006年10月17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665bc1010005vj.html

通过艺术的视觉发现

Saturday, November 10th, 2007

1965年3月在奥斯汀的得克萨斯大学举行的论批评方案[Program on Criticsm]系列讲座上的演讲。

P2

关于辨认对艺术的关联,我能引证一位德高望重的权威的话,而这位权威是在自然主义绘画还鲜为人知的时候就开始写作了,他就是亚里士多德。他在写于公元前4世纪的《诗学》中探讨了“为什么‘模仿’能给人快感,人为什么喜欢观看我们在现实中不忍目睹的东西的完美摹本?”他把这种快感归因于人类对知识的天生热爱,他礼貌地承认,这种热爱不只限于职业哲学家。“我们之所以喜欢观看事物之像[Likenesses],是因为我们一面在看,一面在学习,并推断出每个部分是什么东西,比如,这就是某某物”。换句话说,这是一种辨认的快感。

有时候,情况会反过来。当我们面对一片真实景色脱口而出“这是某某的画”,比如,是惠斯勒[Whisler]或毕沙罗[Pissarro]的画,这时候我们大多数人仍然能感受到辨认的快感。

P5

注意的本质正在于它的选择性。我们可以把注意力集中于视野里的某些东西,但永远不可能集中于所有东西。一切注意都必须以不注意为背景。像那样对现实的高度意识(阿甲注:某些艺术教育者常常向学生训教的那样),是神秘主义者可能会梦想的境界,但这是不能实现的。我们每时每刻所感受到的刺激量–如果它们可数的话–将是天文数字。我们要想能看到,就必须[对刺激]进行分离和选择。在我看来,真正的奇迹是我们竟然贮存了如此之多的印象来保证对熟悉之物的辨认能顺利进行。

我们人类的回忆能力,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是很不完善的。不过,我们已经发展出了一种克服这样不完善的手段,一种我们已经基本上掌握了的手段:即对符号[Symbol]的使用。
尽管我们所谓的现实太丰富多彩,以致无法被我们随意复现,但是符号却能习得,并能在惊人的程度上被回忆起来。

由于符号成分的简约性,所以它们非常便于从储存中拿来使用。

怎样画这个或那个–比如画猫–的诀窍实际上可以被看做是这种简单的编码方法。对图式的需要其实是对代码的需要。

P7

……真实世界看起来并不像一幅平面图画,虽然一幅平面图画可以被画得看上去像真实世界。这一点我在书中多次提到。关于这个悖论产生的原因,心理学中是在“恒常性”[constancies]”的名义下进行讨论的。这个名称涵盖了各种稳定倾向[stabilizing tendencise]的全部内容。这些倾向使我们在一个外观现象变化不定的世界上不致于头晕目眩。当一个人在街上走过来向我们打招呼时,如果他从离我们20码(18.28米)远的地方走近10码(9.14米),他的形象将增大1倍,如果他伸手向我们致意,这只手会显得非常大。我们不会记住这些变化的程度,因为尽管有光和反射造成的变化,他的形象[在我们看来]仍然是相对稳定的,他头发的颜色也是相对稳定的。

P9

(关于中世纪图式化的再现作品)那种导致人们发现错觉手段的艺术,其目的并不是一心想去摹仿自然,而是为了满足似真的叙述圣经事件这一特定要求。

也许我们这里仍应该区分不同形式的图画叙述。其中一种形式可以被成为图画文字法[pictographic method]。在这种方法中,圣经事件由简单明了的象形文字式图画[hieroglyphs]讲叙着,这些图画是为了使我们了解圣经事件,而不是为了让我们将它视觉化。我们也许可以争辩说,在这样一种风格中,画桌面所用的“概念性方法”[conceptualmethod]不会让人产生不适的感觉。
只有当艺术家的目的主要不是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而是“怎样”发生的,这时候概念性的方法才变得易受攻击。换句话说,自然主义的兴起要以观赏者的预期和要求的改变为先决条件。公众要求艺术家在一块想象的舞台上把圣经事件再现得栩栩如生,好让他们如同亲眼所见的事件一样。

P13

希腊绘画和文艺复兴绘画的进化系列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的进化,正是因为其中掺入了科学。解剖学、投影几何学和光学都被运用来加快旨在获得可辨认图像的实验。到最后,正如我们所知道的,由于摄影、彩色电影和宽银幕电影的发展,科学在这个方面超过了艺术。

有些视觉发现最初不被公众认为是令人信服的。
最典型的例子是印象主义者的发现,即户外绘画[open air painting]法的发现,这种方法重视着色的反光和着色的阴影。据说,这些反光和阴影最初看上去并不令人信服。公众得通过对它们的证实来学会观看它们。抱有同情心的观赏者惊讶地发现,在看了印象派的画之后,他们自己也能在自然中辨认出这些有颜色的阴影,整个过程似乎被颠倒了过来。

P14-15

辨认的稳定性超出了这些稳定机制的范围。以一种最神秘的辨认–我们在人群中辨认一张熟悉面孔的能力–为例。没有什么比人类的相貌更多变的了,因为人类外形上每一个微小的变化都具有强烈的表情含义。然而,我们也同样建立了一种鉴别变化的框架,这一框架在所有的表情变化中都能辨认出来。

我们的视觉经验具有可塑性。我们所“看见”的并不仅仅是[画家]提供的,而是过去经验和对将来预期的结果。

然而,脸孔的辨认还给了我们另一个启示。这一框架比我们预期的更易被打乱。不可辨认的伪装并不仅仅是过去的剧作家凭空想象出来的。改变一个姑娘的发式,或在一个人脸上加上胡子或去掉原有的胡子,辨认都将变得极为困难。

利用这种视觉不稳定性的最极端的例子是肖像漫画。……漫画家把这一相貌框架提炼成一个简单代码,这就为我们展示了一个公式,这有助于保证所画的那位知名人士能被辨认。……因此我们可以说,漫画家迫使我们用不同的方法来看他嘲弄的对象–不管我们什么时候遇见那个人,我们都会情不自禁地想起那张漫画。

P16

我觉得,假如我们能对兴趣的变化和知觉的变化作某种区别,那么我们的视觉发现的研究就可以进行得更深入些。

显然,艺术常常是引起这种新奇趣味的源泉。……感情的投入,无论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无疑有助于记忆和辨认。

我最近体验到了这种发现产生的惊奇效果。我对这件事的描述可能会听起来使人感到琐碎,但是它将证明,艺术的这种功能并不局限于再现性绘画。我家厨房的地板上碰巧有一种简单的黑白色棋格图案。有 一次我端着一杯水从水龙头走向饭桌,突然我在玻璃杯的底部清晰地看到了这种图案美丽而有趣的变形图。虽然我这样端着杯子走过好几百遍了,但以前从未看见过这种变形。我猛然辨认出了这个图案,并知道我为什么现在看见了它:我在这之前已经参观了劳伦斯·高英[Lawrence Gowing]的一个画展。这个画家和我一样对知觉感兴趣,并且正在进行抽象画实验。我对画展中的一幅作品很感兴趣,这幅画通过对一种棋格图案作规则的变形,创造出了树林里的空间和光线的错觉。我的发现是所谓的反向辨认[inverted recognition]的典型例子–但不是在绘画中辨认出现实,而是在现实中辨认出绘画。显然,是兴趣引发了这种辨认。假如没有这种兴趣,我也许再拿成千上百次玻璃杯从水龙头走到厨房的餐桌也不会从玻璃杯底上注意到地板的外形。是不会注意,而不是真的没看见,因为我以前肯定也看见过这一图案,如果我们所说的“看见”是指这一刺激肯定进入过我的视网膜和视觉皮层。但是,我几乎一点也没注意到这些刺激,就像我没注意到我在世界上走过时冲击着我的千百万其他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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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伦斯·高英:抛物线透视。伦敦,泰特美术馆

P17

不过,说高英的画使我看见并注意到地板图案,那倒是实话。我也许可以说,他的画不知不觉地提供了一个符号,这个符号能对这种瞬间印象进行编码,因此它的画从这种瞬间印象从“前意识流”或“阈下”知觉中分离了出来。所以,当我在玻璃杯这一不曾预料到的地方突然见到这幅画的图形时,我体验到一种辨认的震惊,尽管我当时没有立即意识到引起这种分离的原因。

要想更深入地探究这种视觉发现,我认为我们应该探究前后关系的分离所产生的效果,不仅通过艺术,而且通过别的媒介进行这种探究。

P19

分离会产生多义性。

显然,画家为了对自然的丰富性进行减缩以适合他的代码,他总是要增加每一笔或每一标志的多义性。一条线可以表示任何东西,从一根火柴到一条远处的地平线。在被称之为“概念性”风格的绘画中,画家竭尽全力来减少或消除这些多义性,以保证产生他们所预期的读解。(阿甲注:这段话让我想起了希尔的《失落的一角》)

但是,一旦艺术摆脱了解释事件和唤起情感等目的的束缚,这种多义性便又使人产生了新的兴趣。从印象主义到立体主义,艺术家对分离效果和多义性的利用都越来越使人们注意到了可见世界的不稳定性。

P20

当我们带着被过去经验所唤起的兴趣扫描世界时,以前的印象和新进来的感觉会像两滴水一样,融合在一起,形成一滴更大的水珠。当绘画作品唤起了我们对某些图形的兴趣后,我们就可能会在视觉经验中寻找固定物和证实物,并运用视觉经验中的每一种暗示去找到我们已经在绘画中寻找到的东西。

P21

我试图追寻的视觉发现的体验可能是这些因素的混合。我特别指这样一种体验:即辨认和回忆的正常关系被颠倒,因而我们确实只能在周围的世界里辨认出图画的效果,而不能在图画里辨认出景象的体验。通向这种体验的道路从兴趣伸向分离,又从分离向大大增加的多义性或交变性延伸。当我们在一组被分离的印象中发现了一种选择性认读时,我们会通过辨认而获得一种启示。这是否就是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学习的激动[thrill of learning]?

阿甲 于2006年10月21日
http://www.landaishu.com/home/blog_read.asp?id=2177&blogid=16638